服务热线:
18901919522
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中心

枣庄市人民政府

简要描述: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2.实...

详细介绍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2.实验前全方面检查安全,实验中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施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线),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立即处理,不得隐瞒,并及时报告上级和保卫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5.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按时进行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一定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6. 下班前,实验室管理人员一定确保仪器设施断电,断开电源开关,关好实验室的门。

  为了保证学校计算机实训室管理制度可循,运行有序,确保教学效果和实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开放时间:根据课表安排的上课时间,以及按程序经审批同意开放的其它时间(如晚自习、周未)。

  2、开放程序:实训室须在课前提前开门。课毕及时关门。机房钥匙及时归还到教务处并签字。其他时间开放须进行登记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未经审批不予开放。其它时间获准进入实训室的申请人必须按实训室作息时间准时到达实训室。

  2、服从指导教师、管理人员的安排,按规定位置分组就座、分组使用实训设备。

  3、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有关理论,了解实训内容、目的、要求、方法和需要注意的几点,做好有关准备。

  4、爱护机器设备,严格遵守机器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随意搬动、安装、拆卸设备。

  6、进入实训室的班级及个人应着装整齐,讲究卫生,严谨携带食物入内,禁止在实训室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吸烟。按照学校下课或下班时间提前五分钟开始整理机器设备和耗材,由管理老师进行检查。

  7、加强防火、防盗、安全用电意识,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遇到事故时应立即断电,并向指导教师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发现机器设备损坏,要及时如实报告,故意损坏机器设备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和赔偿。

  9、操作机器设备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实训老师的指导进行实训,不得私自不按规定操作机器。

  11、实训完毕后应如实填写使用登记表,将机器设备、耗材等整理归位,实训指导老师检查记录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1、实训室卫生一日一扫,由上课班级负责,管理员进行全方位检查并纳入各班卫生评比内容。

  1、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实训室内私接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2、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齐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为保证正常教学、学习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最好能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如教学用具、电教器材的调试等,保证教学的正常使用,确保安全。

  2、教师上课时不接电线分钟不离开学生,若确实有特殊情况离开课室,需要其他教师帮助管理班级。

  3、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教具、学具、仪器、设备、工具,正确操作、实验,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发生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学校,通知班主任及家长。

  4、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能挖苦、讽刺学生,不能随意停课、赶学生出教室或在课上指使学生外出办事。

  6、学生进校后,不得让学生回家取东西,若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家长送东西到校,学生需要回家,没有家长来接,学生不得私自离开学校。

  9、严格考勤制度,对未到学生不明原因的要追查清楚,同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去向,有必要时通知家长。

  10、需要对学生课外辅导或组织活动,教师要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并告知相关的时间和安全须知,教师不能离开学生,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为了提高教学效率,确保面点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充分的发挥其服务功能,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2.进入实训室前,需在更换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要整洁。不许穿拖鞋、凉鞋、高鞋过入实训室。不准用私人充电器在实训室充电。

  3.教师、学生上实训课提前10分钟到实训室,做好实训课准备工作,遵守实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学生进实训室须在实训教师的指导下做相关操作。进入实训室保持安静,听从老师指挥,按指定位置站立,不得擅自变动。

  4.注意个人卫生、男生不留长发、胡须。女生不留长指甲、染指甲。长发全部戴入工作帽内,不戴饰物,不化浓妆。

  5.学生做实训前,教师应提醒学生检查每个实训工具是否齐备完好,如发现实训工具缺少或已损坏,应立即上报给实训老师,由实训老师反馈给相关人员。

  6.刀具以组为单位由教师负责分发和收回,不得随意放置,不得拿着刀具随意走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按正常操作程序操作,爱护实验设备和工具,节约用水、电、气,做到无长明灯,无长流水。学生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启与本次实训项目无关的设备和电源开关。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操作前清洗工作台和工作用具。操作中从始至终保持工作台、工作用具、地面的清洁,不乱丢垃圾,不把垃圾扔到水槽中,保证下水道畅通。操作后按要求清理操作台、工具,工具分类摆放。

  9.严禁在实训室内打架、嬉闹、偷吃、偷拿,浪费原材料。对不听劝告者,实训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并上报相关人员。

  11.实训室教师要立即处理实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对实训室使用情况做好登记,并检查实训用具是否完好。

  12.实训室内配备了消防设施,教师和学生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点存放,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挪用,使其处于有效状态。

  13.实训课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卫生清理工作,关好水、电、开关,锁好门窗,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为了提高教学效率,确保烹饪实训室的安全、卫生,充分的发挥其服务功能,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2.进入实训室前,需在更换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要整洁。不许穿拖鞋、凉鞋、高鞋过入实训室。不准用私人充电器在实训室充电。

  3.教师、学员上实训课提前10分钟到实训室,做好实训课准备工作,遵守实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学员进实训室须在实训教师的指导下做相关操作。进入实训室保持安静,听从老师指挥,按指定案位站立,不得擅自变动。

  4.注意个人卫生、男生不留长发、胡须。女生不留长指甲、染指甲。长发全部戴入工作帽内,不戴饰物,不化浓妆。

  5.学生做实训前,教师应提醒学生检查每个实训用具是否齐备完好,如发现实训用具缺少或已损坏,应立即上报给实训老师,由实训老师反馈给相关人员。

  6.刀具以组为单位由教师负责分发和收回,不得随意放置,不得拿着刀具随意走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7.按正常操作程序操作,爱护实验设备和工具,节约用水、电、气,做到无长明灯,无长流水。学生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启与本次实训项目无关的设备和电源开关。实训操作前应先检查炉灶的开关、管道、接头,防止漏气中毒。

  8.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操作前清洗工作台和工作用具。操作中从始至终保持工作台、工作用具、地面的清洁,不乱丢垃圾,不把垃圾扔到水槽中,保证下水道畅通。操作后按要求清理工作台、工作用具,工作用具分类摆放。

  9.严禁在实训室内打架、嬉闹、偷吃、偷拿,浪费原材料。对不听劝告者,实训教师有权停止其实训,并上报相关人员。

  11.实训室教师要立即处理实训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对实训室使用情况做好登记,并检查实训用具是否完好。

  12.实训室内配备了消防设施,教师和学生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点存放,严格管理,不得随意挪用,使其处于有效状态。

  13.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各卫生清理工作,关好水、电、气开关,锁好门窗,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 学生在进入车间实习前,实习指导教师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考核,未接受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入车间实习。

  2. 学生实习时应衣着整齐、扣紧袖口、戴好工作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或裙子进入车间实习。

  3. 学生进入实习车间应听从实习指导教师的统一指挥,不得更换实习岗位,在车间打闹、追逐和喧哗。

  4. 学生除在指定的实习设备上进行相应课目的实习外,别的设备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用。

  5. 学生实习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夹量具擦拭干净、检查无误后上交统一保管;所有实习设备、零件或所需物品应放回原位,不得将任何实习物品带出车间。

  6. 实习指导教师应就实习课目提前编写实习计划、提前做好实习准备,实习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实习总结。

  7. 实习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要严格管理学生,加强实习安全监督和教育,确保设备安全和实习学生人身安全。

  9. 实习指导教师及时总结实习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一直在改进实习方案,提高实习效果。对安全风险隐患及早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确保实习安全。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可能的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一定要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可能的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若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做维修或更新。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做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详细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七、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的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

  (六)消防控制室和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学校应当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名教职员工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教学和幼儿教育的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学校应当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并依据有关规定,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学校应当依法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会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者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应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二)违法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板材;

  (三)学生宿舍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

  (五)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九)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门窗、阳台部位,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

  三、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及用电安全防范常识和防范技能。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课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1.应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学校总务处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地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每年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开展消防及电气检测。

  (5)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在宿舍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6)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风险隐患,应立即向总务处反馈,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培育学生良好的生活小习惯、文明行为的重要课堂。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身心能够健康发展,顺利完成学业。

  2.学生必须按指定寝室、铺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寝室、铺位。各寝室设立寝室长,协同学生处老师开展各项宿舍管理工作,协同学校开展“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协调处理住宿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有问题及时报告。

  3.树立良好治安观念,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防入室盗窃,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贵重物品应贴身携带,以防丢失。如出现财物丢失现象,由个人负责。宿舍内一律不得留宿非本寝室人员。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亲朋好友、同学等人员在校住宿。

  4、寝室长每天晚休熄灯后必须检查宿舍人员是否全部到位,如有不在宿舍的同学,及时汇报责任辅导员立及值班领导。

  7、遵守宿舍作息时间:熄灯后,严禁串寝、打闹、喧哗及其它任何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9、学生必须持假条到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离开。学生不遵守以下规定,将扣除责任人的量化分;如致使宿舍发生

  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电脑(含笔记本电脑)及非学校配置电器。一经发现,学校将没收;

  9.学生在宿舍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3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住宿,必须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上报学生处登记后方可留宿。不履行手续者,经发现给予其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8)学生毕业应按要求整理完宿舍卫生后,班主任检查无误方可通知学生处审核批准,门卫才能放行。

  邮政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邮政编号:277800 网站标识码:3704000038